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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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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解決我市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場營商環境建設,把我市打造成聚集優秀人才、聚集先進要素、聚集優勢產業的高地,加快建設國際化沿海強市,確保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根據《2017年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推進方案》要求,制定如下總體方案:



一、實施范圍



利用2017年一年的時間,對全市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創業者(以下簡稱市場主體),在項目落地、企業運營全過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全面優化各類要素保障和服務條件。



市級集中整治的重點是市直各部門單位和電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務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同步開展、上下聯動、整體推進。



二、行動目標



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推進方案》提出的“四個意識”明顯增強、行政效能顯著提升、擔當實幹成為自覺、基層群眾受益更多的目標,圍繞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集中力量、集中時間,精心組織、紮實推進,抓準抓實抓出成效,全力打造投資者交口稱贊、與國際接軌的唐山環境品牌。為此,確定以下行動目標:



1、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政策落實、項目落地、企業經營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市營商環境明顯改善。



2、對標先進地區,企業在其他地區能辦到的事項,在唐山不僅也能辦到,而且要辦得更好,企業辦同樣事項在唐山做到提供材料最簡、跑辦次數最少、辦結時限最短,辦事效率明顯提高。



3、全市各省級以上開發區承接京津產業轉移、科技成果孵化轉化的承載能力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對創新型人才團隊的吸引力明顯增強。



4、各級幹部為基層、群眾、企業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敢於擔當、善於擔當,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集中攻關解決企業在項目投資、生產運營中遇到的特別是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的滿意度大幅提升。



5、健全便捷、通暢的市場主體咨詢服務投訴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評估發佈制度,形成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的長效機制。



三、整治內容



1、政策落實方面。集中整治對中央、省、市支持扶持企業發展、鼓勵創新創業、改善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落實不到位、執行打折扣、宣傳解讀不及時,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實效果不理想的問題。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2、項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對投資項目盯得不緊、服務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對項目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及時協調解決,致使項目落地難、落地慢問題。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3、企業運營方面。集中整治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推諉扯皮、久拖不辦,行政執法不規范,幹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以及仍然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配套公共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牽頭單位:市監察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4、園區承接方面。集中解決各省級以上開發區(高新區)招商政策不優惠、硬件設施不完備、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資本項目吸納能力弱、承載京津產業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不強的問題。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5、政府誠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資時亂承諾,對依法作出的承諾事項不兌現,因相關負責人更替不履約等問題。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6、政務窗口服務方面。集中整治政務服務窗口辦事過程不夠透明、不按流程標準辦事等問題,以及跨地區跨部門、上下協調方面的難點問題。牽頭單位:市審管辦,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場主體對相關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市場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牽頭單位:市監察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四、方法步驟



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分5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討論階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4日)。



1、集中學習討論。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迅即開展以解放思想、優化營商環境為主題的大討論,深入學習中央、省、市改善營商環境作出的決策部署、出臺的改革舉措,在討論交流中深化認識、統一思想、明確任務。



2、制定工作方案。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按照省、市要求,結合各自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並報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備案。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工作方案將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集中晾曬,接受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的公開評價。



(二)查擺問題階段(2017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市直各部門單位要以民主生活會剖析問題的態度和標準,敢於亮短揭醜、勇於自我革新,站在對唐山發展負責的高度、對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負責的高度,聚焦整治內容,深入開展問題自查,形成問題清單,查找問題根源,主動開展問題自糾,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要將問題清單報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備案,並在政府和部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開。工作組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對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的問題清單進行晾曬,接受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公開監督。



2、全面排查。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來對本系統本轄區投資者和企業,在項目投資、生產運營中遇到的問題,特別是反映過多次、協調過多次,仍然沒有得到解決的老問題、難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拉出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能部分解決的部分解決,以真解決問題的態度、立行立改的作風,率先展示通過集中整治打造優良營商環境的決心和信心。排查梳理問題清單也要報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備案並上網公開。



3、廣泛征集。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按照方法設計科學、征詢范圍廣泛、查找問題客觀公正的原則,通過聘請知名第三方機構開展營商環境評估、開展網上問卷調查、召開民營企業傢座談會、組成專題調研組實地調研、組織暗訪等方式廣泛征集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反映的具體問題和意見建議。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采取明察暗訪、問卷調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層和服務對象的問題和意見。



4、梳理匯總。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對征集到的具體問題和意見建議進行分類匯總,形成整改任務交辦單,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按照屬地原則和責任主體,交由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掛單辦理。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參照市做法,及時梳理匯總各類問題,確保把影響全市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群眾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找出來、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專項整治。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對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交辦的問題和自查的問題,要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形成整治臺賬,開展限期治理,對問題清單上的問題做到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



2、解決問題。把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年作為為企業集中服務年、解決問題年。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對排查梳理出的問題,特別是企業反映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具體問題,要采取市縣兩級領導入企分包幫扶、限時辦結等方式千方百計加以解決,確保市場主體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3、重點攻堅。對跨地區跨部門、上下協調有難度、企業反映比較普遍、社會影響較大的難點熱點問題,確定為市級重點改革項目,由市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具體負責,進行重點攻關,確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進展。同時,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分別確定一批營商環境方面重點改革目標,實施強力攻堅突破。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據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的經驗和成果,結合繼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際,借鑒先進地區做法,制定出臺一批規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同時,制定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相關文件,建立政府誠信行政、幹部誠信履職的制度機制;完善全市統一、高效、便捷的市場主體咨詢、服務和投訴平臺;建立第三方機構每年對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改善營商環境工作評估發佈機制;建立常態化為企業解決問題的機制,每年都對全市企業反映投訴的問題全面梳理銷賬;把優化營商環境納入法制化軌道,形成全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常態。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分別出臺一批政策、制度,鞏固和擴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總結鞏固階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對全市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客觀評估集中整治成效,對集中整治行動中湧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進行總結推廣。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對照集中整治目標任務和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一項一項對照檢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組織推進機構。成立市營商環境整治組,由曹全民副市長負責,市政府辦公廳調研員孫友樹、市商務局局長王志軍任組長,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市商務局調研員張知寶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根據實際需要成立專項工作組,自相關單位抽調精幹人員,具體負責綜合協調、督導檢查、信息報送等有關工作。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也要抓緊成立相應組織推進機構,迅速開展工作。



(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動。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今年機關作風整頓的重點和關鍵,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謀劃推動,分管負責同志具體組織實施,把相關責任目標落實到處室和責任人。市直各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在抓好本部門本單位整治行動的同時,做好本系統本領域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整治的指導推動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要把省級以上開發區(高新區)營商環境集中整治作為重要工作,集中解決區內項目落地和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集中解決承載能力不足和服務水平不高問題,打造聚集國內外項目、人才及京津科技成果轉化的高地。



(三)營造濃厚輿論氛圍。要開門搞活動,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對全市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宣傳報道,將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全程置於陽光下,吸引群眾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到意見征集、問題整治、滿意度評價等活動中來,達到實時互動交流、隨時問需於民、及時接受監督的目的。要大張旗鼓地宣傳表彰一批先進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要采取聯合巡查、一案一督、體驗式暗訪等方式,對市直各部門單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問題查找不深入、問題解決不到位、群眾滿意度低的部門和單位,啟動調查、通報、問責程序。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督導,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都要切實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力度,推動本地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五)加強統籌協調。市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要做好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工作調度,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月檢查、季通報、半年小結、年終總評;要加強同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辦公室及其他工作組的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動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要緊密配合、協調聯動,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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